保安员培训 发布时间:2022-01-07 10:21 阅读量:86
《保安管理服务条例》对保安员的基本条件做了这样规定: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依法设立的保安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3)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取得硕士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师: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