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2-06-22 14:20 阅读量:19
近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关于《河南省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相关业务办理须知》的公告,路问教育整理如下,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原文如下:
一、办理渠道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站,网址:https://shhxf.119.gov.cn/。
二、办理流程
三、预审环节需上传的资料
(一)初始注册: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需通过“系统”上传以下附件(原件拍照或扫描件):
1、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
2、社会保险证明(注册申请当月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者人事证明(由工程师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
(二)变更注册: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需通过“系统”上传以下附件(拍照或扫描件):
1、变更聘用单位的,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社会保险证明(注册申请当月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者人事证明(由工程师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
2、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三)延续注册: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需通过“系统”上传以下附件(拍照或扫描件):
1、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
2、社会保险证明(注册申请当月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者人事证明(由工程师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
3、执业业绩证明材料。
(四)注销注册: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注销注册,需通过“系统”上传以下附件(拍照或扫描件):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
以上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尽量合并整理成1个PDF文档。
四、窗口受理环节
(一)窗口办理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窗口地址: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河南省政府服务中心一楼F区01号窗口。
(三)窗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569503;电子邮箱:xfzd55555555@163.com
(四)窗口受理需提交的资料: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窗口办理环节可选择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受理资料必须与网络上传的保持一致,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的,均需提供用于现场核对的证件原件,邮寄送达前请拨打窗口服务电话,确定证件原件寄回事宜,具体如下:
<一>初始注册:
1、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并填写申请日期,聘用单位填写审查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申请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居民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对);
3、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于一张A4纸上,申请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资格证书原件需现场核对);
4、社会保险证明(注册申请当月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者人事证明(由工程师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聘用单位印章);
6、聘用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于一张A4纸上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变更注册
1、聘用单位变更: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并填写申请日期,聘用单位填写审查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加盖有原聘用单位印章的证明原件);社会保险证明(注册申请当月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者人事证明(由工程师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原注册证;新聘用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于一张A4纸上并加盖单位印章)。
2、聘用单位名称变更: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并填写申请日期,聘用单位填写审查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原注册证;聘用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于一张A4纸上并加盖单位印章)。
3、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并填写申请日期,聘用单位填写审查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人变更姓名后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申请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居民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对);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仅需复印申请人信息页,申请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并加盖聘用单位印章;居民户口簿原件需现场核对);原注册证。
<三>延续注册
1、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并填写申请日期,聘用单位填写审查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2、社会保险证明(注册申请当月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者人事证明(由工程师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聘用单位印章);
4、执业业绩证明材料(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使用单位印章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印章);
5、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四>注销注册
1、注册消防工程师注销申请表(申请人签名并填写申请日期);
2、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应当写明离职人员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离职日期等信息并加盖原聘用单位印章)。
3、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五>消防设施操作员执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消防设施操作员入岗需提供:1、从业人员名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等内容,名录表格需单位盖章);2、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需现场核验);
消防设施操作员离职需提供:需提交聘用单位出具的离职或离岗证明原件。
以上办理完成后需聘用单位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中更新企业从业人员信息。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请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重点单位指导注册消防工程师按要求提交网上预审材料,确保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清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交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按照系统排队顺序进行预审并反馈结果,各注册消防工程师要关注注册账号内的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省消防救援总队将实时把后续办理须知发至公开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登记的邮箱,请及时查收。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高效办理,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安保任务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但延期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71-65569503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