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2-04-27 16:13 阅读量:86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里,关于消防行业的资格证书有三个,分别是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又分为三小类证件,分别是消防员、森林消防员、应急救援员。其中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为准入类,必须持证上岗。这三个职业从业方向各不相同,报考条件差距较大。接下来就详细介绍这是三个证书的报考要求和从业方向。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消防工程师。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学历:必须是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
专业: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非消防专业均可
年限:①消防工程专业大专毕业满6年,4年相关工作经验;本科毕业满4年,3年相关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满2年,1年相关工作经验;
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专毕业满7年,5年相关工作经验;本科毕业满5年,4年相关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满3年,2年相关工作经验;
③非消防专业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均可
专业: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非消防专业均可
年限:
①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3年相关工作经验;专科学历2年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学历1年相关工作经验;
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4年相关工作经验;专科学历3年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学历2年相关工作经验;
③非消防专业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三)那考注册消防工程师以后有什么用处呢?
下面就以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给大家介绍。
国办87文第十七条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314号》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第三条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第四条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通过以上文件简单总结,注册消防工程师使用范围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消防维保检测机构、消防评估机构、建筑设计机构、建筑图审机构等重点消防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公安部143号令更是明确指出:想要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方能执业。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消防工程师的名义进行消防以及消防相关的活动。
二、消防设施操作员
接下来说说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是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以及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配置的人员。
消防设施操操作员总共分为五级,两个方向。
五级/初级:不限学历,相关工作经验累计1年及以上。
四级/中级:获初级证,相关工作经验累计4年及以上;无学历,无初级证,相关工作经验累计6年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含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获中级证,累计从业5年及以上;获中级证且是技工,技师学校毕业;获中级证且是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累计从业2年及以上。总之,考高级必须先取得中级证书方可。
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目前还未开考!
除五级/初级外,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两个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这两个方向互相独立,不共用,报名时必须先选择方向,方向不同,获得的资格证书不同,后期的就业方向不同,监控操作方向一般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和单位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检测维修保养方向一般就业于消防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设施检测工作。
如果你的条件暂时不能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那可以先学习消防设施操作员,操作员考试不仅有理论还有实际操作,对于刚接触消防的小伙伴能更加直观明了的去理解和掌握。
三、消防员和应急救援员
“消防员”为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其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所以对体能,年龄等有严格设限,具体选拔要求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招聘文件。
“紧急救援员”培训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面向全国开展新职业、新技术、新技能等领域的实验性、示范性、引领性培训课程之一。其目的是培训规范应急救援、救护、救助技术人员及队伍,以适应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救助需求,适应生产、生活安全及社会和谐需求。
主要适用于从事或有志于从事救援相关行业的非专业人员,如应急志愿者,各类企业、社区刚从事应急或安全岗位的有关人员、初入各民间救援队队员、公益社团人员、初入红会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