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08-23 11:40 阅读量:7
福建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网上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6日;详情如下:
一、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6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六、报考操作流程”中的“现场核查”):9月7日至9月8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8月28日至9月11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7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下旬。
二、考试科目、时间
11月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5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报考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后核查
事项:配合省人社部门及消防部门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后核查,重点核查“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及核实践诺情况。
核查方法和要求: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证明:①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主要核查两部分:一是单位,二是岗位。核查从事的单位和工作岗位是否与消防安全技术有关。如果有关,计算其从事与消防安全技术有关的工作时长提交给人社部门(时长可分段叠加)。
单位应属于以下情况: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是否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管平台内外)
岗位应属于以下情况:
1、物业、保安、保安部、安保部、环安部、消控室、工程部等
2、消防救援机构所有工种
3、技术服务机构所有工种
补充:1.不属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2.不是消防重点单位3.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也没消防技术服务相关项目,必须提供详细的工作证明(部门、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年限达标)。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