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08-23 11:32 阅读量:23
陕西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注册报名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6日17:00,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人员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详情如下:
一、报名考试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6日17:00;
2.网上核查时间:8月28日至9月7日17:0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时间:8月28日至9月8日17:00止。(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
4.打印准考证:考试前7日内
5.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4日
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5日
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的免一科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通知报名资格存疑的人员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补充资料。对考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人员,将按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