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发布时间:2023-08-01 10:58 阅读量:97
陕西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报名时间为:8月11日-21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人员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详情如下: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1日至21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8月11日至22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至23日17:00止。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考条件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通知报名资格存疑的人员提供学历验证/认证报告和社保缴纳证明等补充资料。对考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人员,将按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