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 发布时间:2021-12-21 17:31 阅读量:460
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人社部再次印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推动各地积极主动、全面规范地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如何申领?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同职业同等级只能享受一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补贴何时落地?
很多职工想了解政策什么时候能落地?《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实践中加强对所辖地区的分类指导,全力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参保职工。
1、对尚未公布具体操作办法的,要督促研究制定,做好跟踪了解;
2、对申领门槛高、手续复杂的,要抓紧简化程序、优化流程;
3、对与现行政策有冲突和重叠的,要尽快沟通协调,明确政策边界;
4、对因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影响政策落实的,要合理运用省级调剂金加大投入,确保顺利实施;
5、对因地制宜进行政策创新和拓展的,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