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24-04-08 11:29 阅读量:87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发布了《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下面是详细的招生情况。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只招收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物理和化学均为必选科目。
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 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卓越5+3一体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药卫生)等。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报后报名系统生成。申请表须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成绩页面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2.若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3.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推荐。若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4.报名系统内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
5.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6.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资格,给予相应优惠。有关资格认定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2.非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再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值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
0-10分:海南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
10-20分: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西省;
20-30分: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安徽省。
若高考成绩超过以上分数上限,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