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24-03-07 11:29 阅读量:52
2024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涵盖多个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将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社会需求和人才市场趋势进行科学调整。以下是2024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计划等内容,一起看!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梅山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号。
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4年总计划数为400名,分为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计划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备注 |
非师范类108 | 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梅山校区,浙江省户籍考生免学费 | |
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10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学(拔尖人才创新班) | 8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物技术(拔尖人才创新班)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梅山校区 | |
机械类 | 10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按类招生,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专业 | |
环境工程 | 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历史学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汉语言文学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经济学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日语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 |
德语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 |
师范类262 | 小学教育(师范) | 1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学前教育(师范) | 3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10 | 四年 |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英语(师范) | 22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15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学(师范) | 30 | 四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地理科学(师范) | 25 | 四年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中外合作类30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15 | 四年 | 地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符合条 件者第四学年可选赴法国昂热大学留学,可获中法双文凭,法方不另收学费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
1.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
2.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限在“三位一体”招生专业(类)中申请转专业,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不能互转(具体按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执行);
3.中外合作类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必须参加浙江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非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以下简称学考折算分),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4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82分及以上。
2.特长生:报名考生须为普通类考生。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学考折算分满分为100分(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门学考,取较高的一门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成绩)。报考学生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必须为C等(含)以上(成绩以2024年3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同时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的学考折算分必须达到78分及以上,且符合专项条 件之一的考生。各专项项目请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