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23-12-08 09:59 阅读量:14
2024年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为10名(含38个专业)。若生源情况较好,将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多录考生。下面是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专业介绍:
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专业
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收专业 |
专业限制 |
学制 |
1 |
商学院 |
经济学 |
文理兼收 |
4年 |
2 |
商学院 |
金融学 |
文理兼收 |
4年 |
3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收 |
4年 |
4 |
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4年 |
5 |
商学院 |
工程管理 |
理科 |
4年 |
6 |
商学院 |
物流管理(供应链方向) |
理科 |
4年 |
7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商务分析方向) |
文理兼收 |
4年 |
8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
文理兼收 |
4年 |
9 |
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数据分析方向) |
文理兼收 |
4年 |
10 |
商学院 |
会计学(大数据会计) |
文理兼收 |
4年 |
11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智能财务方向) |
文理兼收 |
4年 |
12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社会工作 |
文理兼收 |
4年 |
13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14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15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
工业设计 |
文理兼收 |
4年 |
16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
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规划方向) |
文理兼收 |
4年 |
1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理兼收 |
4年 |
18 |
外国语学院 |
德语 |
文理兼收 |
4年 |
19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文理兼收 |
4年 |
20 |
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收 |
4年 |
21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科 |
4年 |
22 |
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
理科 |
4年 |
23 |
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24 |
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科 |
4年 |
25 |
药学院 |
制药工程 |
理科 |
4年 |
26 |
药学院 |
药学 |
理科 |
4年 |
2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28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理科 |
4年 |
29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理科 |
4年 |
30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4年 |
31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理科 |
4年 |
3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理科 |
4年 |
33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4年 |
3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理科 |
4年 |
35 |
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4年 |
36 |
数学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4年 |
37 |
物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4年 |
38 |
物理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注:1.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的体检限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类)及体检限制》。
报名方式和志愿填报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分为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具体事宜请以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录取
我校对投档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非“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我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各专业体检限制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类)及体检限制》。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招收培养的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