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23-11-20 10:38 阅读量:63
2024年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进行。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及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下载时间安排如下:
统考类别准考证下载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1月17日—24日(每天9:00—17:00)
书法类 2023年11月18日—25日(每天9:00—17:00)
请考生务必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不需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书写、涂改。
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仔细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生须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入场验证并按规定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及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将手机放于家中或交送考家长、老师保管。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炭笔、削笔刀、普通橡皮、画板(尺寸不超过45cm×60cm)、画笔、颜料、洗笔桶、调色盒(纸)、画具箱(建议尺寸不超过40cm×20cm×20cm)等必需的考试用具。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各类定画液、画架、小板凳、九宫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纸、电吹风、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文具、参考资料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凭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未经监考员同意,考生不得变动考试座位,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考场。
4.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纸(即画纸)指定位置用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分别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将条形码贴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带姓名的条形码①贴在作画面左上方指定方框内,条形码②贴在作画面右上方指定方框内)。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错误粘贴条形码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须在贴有条形码的一面作画。不得在答题纸上喷涂任何上光、固定材料或其他喷剂。不得在答题纸任何位置上用线条、明暗、色彩做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不得在答题纸上打格子;不得在指定位置外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处理。
6.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一并交出,不得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7.色彩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外出换水。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交换答题纸,不得撕毁答题纸,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画,须待监考员整理、核对试卷和答题纸无误后,在监考员指令下离开考场。
10.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1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及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毛笔、墨汁、砚台、毛毡(无界格)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各类小板凳、九宫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纸、电吹风、修改液、修正带、电动文具、工具书、参考资料等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凭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未经监考员同意,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时须将试题、试卷、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4.考生在拿到试卷及二维码后,首先应检查试卷是否完好,二维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考试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相符,无误后在试卷左上角“粘贴二维码处”粘贴二维码,在“姓名及准考证号签名处”工整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凡因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错误粘贴二维码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须在贴有二维码的一面书写。不得在试卷任何位置上做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不得在指定位置外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处理。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任意更换座位,不得在试卷上画界格。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交换、损坏试题、试卷、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书写,须待监考员整理、核对试题、试卷和草稿纸无误后,在监考员指令下离开考场。
8.前往考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的轨道交通:地铁12、15号线桂林公园站。
9.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10.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