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23-11-20 10:52 阅读量:3
一、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书法临摹完成两道临摹题目,两幅作品各75分,总分150分;书法创作完成两道创作题目,两幅作品各75分,总分15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书法类)》。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考试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入场。
日期 | 上午 | |
8:30—10:00 | 10:30—12:00 | |
2023年12月9日 | 书法临摹 | 书法创作 |
2.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本人《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书法类)》。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进入考场:考试当日,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书法临摹科目考试开始前4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并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考生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3.考试: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科目考试连续进行,未经允许中间不得离场,书法临摹科目不允许提前交卷。书法创作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题、试卷和草稿纸全部上交,检查没有遗留物品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考场全程视频监控。
三、成绩发布
2024年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书法类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统一由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东门入校,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有序进入考试地点,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2.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分别提供两张正式考试用纸、两张草稿纸。书法临摹试卷纸张为四尺三开,竖式书写;书法创作试卷纸张为四尺对开,竖式书写。
3.考生参加考试,仅携带以下考试用具:毛笔、墨汁、砚台、毛毡、黑色签字笔、铅笔等考试用具,考试全程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尺子、书法工具书、吹风机等。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不得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