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4 阅读量:124
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
(一)省级统考
1.考试内容。全区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形式,各科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查范围以《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办〔2023〕4号)中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为准。
2.考试形式。舞蹈类全部科目实行考生现场考试,评委现场独立打分;播音与主持类全部科目和音乐类视唱、声乐、器乐科目实行“考评分离”,考生现场录音录像,考后统一组织评分;书法类全部科目和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采用笔试形式,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美术与设计类全部科目采用笔试形式,由地市级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统一网上评卷;表(导)演类的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见下。
4.考试相关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接受安检,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点。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考试分组及要求进入考点备考,根据考试系统随机编排参加考试。考生不按时到达考点备考、不按照考试系统编排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
5.成绩公布。我区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12月底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省级统考成绩一分段表。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省级统考合格证。
(二)高校校考
1.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凡报考高校校考的考生,持我区省级统考合格证,按照所报高校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2.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在宁招生的高校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向教育部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计划的6至8倍。
3.在我区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招生院校,应在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及时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