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23-09-06 10:03 阅读量:178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选拔中心。南京选拔中心主要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六省(市)招飞工作。以下是2024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华东五省一市)内容:
一、空军招飞对象
2024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青年学生学员,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5-185cm之间(未满18周岁可放宽至164cm),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E字表约5.0)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未佩戴过角膜塑形镜(OK镜),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特殊类型控制线)。
三、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1.初选(2023年9月-2023年11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23年12月-2024年1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组织进行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24年3月-2024年6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医学选拔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体格检测结果、心理选拔评定等级等情况,按照空军明确的录取原则综合择优录取。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四、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一)军事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
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1.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或选考物理)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2.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军校毕业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