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消防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1-12-24 11:15 阅读量:41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部制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
问:《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于2014年2月3日发布施行,2016年1月14日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于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原规定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迫切需要进行修改,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作出相应修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管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二是机构设立条件过高、存在从业地域限制,导致经营成本投入大,不利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三是对实践中暴露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从业、服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和必要的惩戒措施。应急管理部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了《规定》。《规定》于2021年8月17日经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13日以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发布。
问:《规定》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规定》的制定是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要举措。《规定》的出台,对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开展哪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答:《规定》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两类,分别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从业准则,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