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招专升本 发布时间:2024-03-06 09:32 阅读量:76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齐鲁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查询方式、合格分数线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划定原则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案》,按照合格人数不超过实考人数的60%的原则,分专业划定合格分数线。两科总成绩大于等于分数线的,测试结果为“合格”;低于分数线的,测试结果为 “不合格”。实考人数的60%不是整数的,按照“只舍不入、向上取整”原则进行数据处理;若合格线上有同分考生,则一并评定为“合格”。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仅作为自荐考生准予报考我校该专业的条件。如考生不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则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即为失效。
二、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专业 |
合格线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8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88 |
应用化学 |
78 |
财务管理 |
80 |
生物科学 |
69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89 |
英语(师范类) |
101 |
音乐学(师范类) |
154.6 |
美术学(师范类) |
158 |
具体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三、成绩查询地址
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https://qlsf.jneast8.com或手机端扫描二维码,在个人中心,查看报名信息下方考试成绩查看自己的成绩。
四、成绩复核
对成绩如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表(附件1)。成绩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查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录分是否有误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公示期2天(3月5日-3月6日),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应于2024年3月6日下午16时前,本人填写本通知附件《成绩复核申请表》,并将打印后经考生签名的表格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lnuzhaoban@126.com,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复核结果将在所有复核申请统一处理完毕后,通过考生所留邮箱于2024年3月7日中午12点前反馈给考生。
齐鲁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成绩复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