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4-01-25 14:45 阅读量:9
辽宁省招生考试官网上近日发布了《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须知》,详细介绍了辽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报名及审核流程,以下是具体内容分享。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二、免考报名及审核流程
1.网上注册:未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2.提交申请: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在专业计划调整2年过渡期内,考生须选择按照新计划或者按照旧计划免考,然后选择专业及免考课程。
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
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材料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2024年上半年起,验证考生学历证书时需要进行学信网授权。考生需提前用手机下载“学信网APP”并登录,使用“学信网APP”中“扫一扫”功能扫描页面二维码,选择本人学历进行授权推送。完成授权推送后,考生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学历推送结果,并继续完成免考申请。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需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
3.各市现场确认及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递交材料进行比对并签字,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后材料原件交考生带回,留存材料复印件并上报省招考办。各市、区招考办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要告知考生并予以退回。对于同一考生既有通过审核的课程又有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市、区招考办在告知考生的情况下对于不符合免考政策的课程进行删除。网上申请时免考材料验证失败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各市、区招考办要通过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或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核查,确保证书信息真实性后,添加证明材料照片或网站核查截图照片及相关说明,并给出审核意见。
4.网上支付: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5.全省最终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上报材料以及各市初审结果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
6.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通知书。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
1.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2024年2月26日-3月1日。
2.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各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2024年3月2日-3月7日。
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招考办审核时间为:2024年3月8日-3月15日。
3.考生网上支付时间:2024年3月2日-3月8日。
4.全省最终审核工作时间:2024年3月16日-3月25日。
5.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2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字【2021】29号)
(二)收费标准: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