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3-12-06 14:26 阅读量:23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已经确定。以下是详细的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供考生们参考。
办理时间:
1.成绩合并申请时间为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逾期无法提交申请。
2.补录成绩申请时间为12月11日8:30-12月14日16:30,逾期无法提交申请。
3.毕业申请登记时间为12月11日8:30-12月15日16:30,逾期无法申请登记。
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毕业申请登记后,在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的时间内,到公告的相应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使用过曾用名或变更过姓名或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合格成绩打印件;申请补录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或纸质《免考审批表》原件或纸质《转考审批表》原件;
(3)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来顶替课程的考生,提交该类证书原件;(外省取得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证书,须注明参加考试的“时间、省份”)。
(4)使用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来顶替课程的考生,提交该类证书原件。
2.申请专科起点本科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使用过曾用名或变更过姓名或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前置学历的相关内容与现有不同,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02年及之后毕业)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及之前毕业,原件审核后返还)或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或港澳台获得的学历学位,原件审核后返还);
(3)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4)合格成绩打印件;申请补录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或纸质《免考审批表》原件或纸质《转考审批表》原件;
(5)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笔试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来顶替课程的考生,提交该类证书原件;(外省取得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证书,须注明参加考试的“时间、省份”)。
(6)使用各类承认学分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合格证来顶替课程的考生,提交该类证书原件。
相关提醒:
1.考生勿将账号、密码等告诉他人或由他人进行毕业申请登记等操作,以免填报信息错误或信息被修改而通不过毕业申请审核。需填写的相关内容务必真实、准确,确认提交前务必核对无误。
2.按流程进行毕业申请办理。在申请补录成绩等环节务必按要求进行填报,不得申请的课程切勿填报。2023年下半年已申请免考并通过初审的课程,在毕业申请登记时,成绩显示为“申请中-免考”,不影响毕业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