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3-05-29 11:11 阅读量:16
近日,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指出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6月12日至19日进行。本次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登录。
二、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进行保存,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等待处理。
(三)网上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
(四)网上支付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考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文章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