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3-11-30 11:39 阅读量:13
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改革,自考作为一种灵活、自主、高效的学习方式,越来越受到广大学习者的青睐。在黑龙江省,自考毕业申请的条件和时间安排是考生们关注的重点。本文将详细介绍黑龙江2023年自考毕业申请的条件及时间安排,帮助考生们更好地规划学习路径。
申请毕业条件:
自学考试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以申请毕业:
1.考生毕业信息(含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照片信息、申请毕业学校及专业信息等)准确无误。
2.考生电子考籍档案中合格课程须与毕业年度现行专业课程设置中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一致且全部成绩达到毕业要求。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自助服务系统”自行查询已合格课程信息。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取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其中2001年(含)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持有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学信网前置学历注册信息与自学考试考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通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限不得早于2023年12月底;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成功支付毕业审查费(60元/人/专业)。
时间安排:
1.2023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时间
第一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
第二阶段:12月18日-20日。
2.市(地)招考机构进行本科前置学历资格登记、审验考生网上提交的免考材料及查收特殊情况材料时间:11月30日-12月6日。
3.市(地)招考机构受理省内转考、合档时间:11月30日-12月6日。
4.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如果提示“申请失败”可与报名招考机构联系咨询,市(地)招考机构受理时间:11月30日-12月6日。经市(地)招考机构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第二阶段(12月18日-20日)继续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
网上申请毕业流程:
从2021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已使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在籍考生可根据新旧专业名称对照表查询自己原报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变更情况。处于停考过渡期的专业仍按原专业名称办理毕业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本人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核对毕业信息。考生如因提交错误信息申请毕业且按照发证流程获得了毕业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已经颁发的毕业证书不予换发。
2.在线支付毕业审查费用后即为“申请成功”,考生支付方式与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支付方式相同。如果申请毕业流程中没有完成交费,则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3.如登陆后提示“申请失败”,考生可按照系统中的提示,到报名招考机构提交佐证材料,等待审核处理。
4.经市(地)招考机构现场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第二阶段(12月18日-20日)在网上再次申请办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