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3-11-13 09:46 阅读量:6
江西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时间为2023年12月6-8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逾期将不予申报。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申报时间
12月6-8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个人身份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本次不能申报毕业。
2.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3.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4.毕业审核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二)申报流程
1.申请毕业的初审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申报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到任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4.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三、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11日,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2.12月12-15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3.12月18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4.12月19-22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5.12月25-27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集中审核毕业生材料,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