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2-07-22 16:52 阅读量:1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一)本次考试我区设置呼和浩特一个考区。不设立考点的盟市要继续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和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二)自本次考试开始,不再统一组织考生到协作省份参加考试。若我区开考课程不能满足考生需求,考生可自行选择到其他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转考规定,办理转考手续,将区外取得的合格成绩转入我区。
(三)2022年下半年之后,国家开考专业目录及课程计划将进行调整,请考生尽快完成所报考专业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及时申请毕业。
(四)本次考试,对部分课程教材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认真了解报考课程的使用教材。
(五)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六)本次报名不受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