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3-10-11 11:26 阅读量:5
为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10月28日-29日;
每日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和报考条件
专科专业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
本科专业报名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持有国家承认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且已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或报到入学)。
考生获取准考证号后即可进行网上课程报考。
三、开考专业及课程
我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计划》。
2023年10月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开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车辆工程三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为北京交通大学;增设北京交通大学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增设中国药科大学为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专业主考学校。
四、考区设置及组考工作
全省共设13个考区,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绥化市、双鸭山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地)政府所在地,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各市(地)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五、新生报名注册方式及时间安排
1.注册方式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实行新生网上报名。首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网上实名注册,注册后等待招考机构审核通过并获得准考证号后,可进行选择课程报考、网上缴费等操作。专科、专升本专业考生报名工作由各市(地)招考机构负责受理,本科二学历考生(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报名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受理。注册详细流程见《新生报名注册流程》。
2.新生注册时间安排
新生注册时间:2023年8月28日8:00-9月7日24:00,市(地)、主考院校审核时间8月28日8:00-9月8日17:00。
3.在籍考生报考时间
凡新生报名注册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8月24日-9月11日。
4.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及考试时间
按照《黑龙江省2023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有关于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咨询可直接与相关主考学校成教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联系。
六、特殊专业报名要求
1.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通知精神,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新生报名时须将《护士执业证书》拍照上传到新生注册报名系统,待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审验通过并核发准考证号后,方可在报考系统中报考。
2.健康服务与管理(专升本)新生报名条件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升本)为行业委托开考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先在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或中国药科大学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上网注册。
七、课程报考及网上缴费
已获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在籍考生可直接通过黑龙江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10月前已取得合格成绩,之后再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按新生报名,使用新的准考证号报考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后办理合档手续。为便于沟通,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以便遇特殊情况能够及时联系。
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在线支付考务费,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请认真核对报考课程,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八、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10月初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考试相关公告,在规定时间由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注意事项等。
九、课程免考、转考等考籍相关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转考、合档工作由各受理报名的招考机构负责。报名、报考期间不受理课程免考。
市(地)招考机构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转入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
十、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拟于2023年11月末向社会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考生自助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