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发布时间:2023-09-12 10:14 阅读量:6
考生可以在2023年9月18日9时至9月22日22时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转考申请”查询及确认本人转入我省的考籍和合格课程。
一、转入确认办理要求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外省考生转入继续进行网上远程确认,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电脑端请考生通过ie8以上浏览器、360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移动端请考生通过百度浏览器、360浏览器等主流浏览器进行访问连接进入考生登录界面,输入考生个人信息进行登录。
考生核实转入信息后,直接在如图灰色签名区域中用鼠标进行签名,签名过程中可以点击“撤销上一笔”进行撤销操作。签名完毕后点击“完成签名”进行签名确认。
考生核实转入信息后,直接在如图灰色签名区域中触屏进行签名,签名过程中可以点击“撤销上一笔”进行撤销操作。签名完毕后点击“完成签名”进行签名确认。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在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办理转入确认。
二、注意事项
本次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我办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12月1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我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