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08-01 10:00 阅读量:9
福建省发布了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4日10: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5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详情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报考费用(元) |
10月28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基础科目) |
61 |
下午14:00-16:30 |
《建设工程计价》 (基础科目) |
61 |
|
10月29日 (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 |
61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 |
84 |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4日10:00;
(三)在线核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4日11:00;
(四)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10:00-8月25日24:00;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发票领取方式: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考生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
(七)成绩公布预计在2024年1月上旬,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核查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受理,需要成绩核查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官网通知,及时申请。
(八)考后现场核查时间、证书发放时间及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机构(点击内设机构)—职能部门—人事司—工作信息栏目查询],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一级造价师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结果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考后现场核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上述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逾期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建设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