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23-11-07 11:01 阅读量:21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从202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一、实施部门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四、报名办法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报考地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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