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23-11-21 11:06 阅读量:3
申请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2023年11月4日,首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行,全国各新闻单位3.9万多名新闻从业人员参加考试。一起来看看,浙江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吧。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8 月 28 日 | 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9 月 5 日至 11 日 |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 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
11 月 4 日 | 考试。 |
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 |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 2.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10 个工作日; 3.省行业主管部门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网上无法核验的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后 | 相关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成绩合格证明。 |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后 |
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申请成绩合格证明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
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新闻单位未获得新闻采编从业资格,需要申请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须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单位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可视情自愿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非新闻单位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这里的“新闻单位”,是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新闻单位。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第十一条规定了禁止报名的7种情形。各地考试机构将在考试报名环节严查严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防止出现违规情况。按照规定,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