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3-11-21 10:39 阅读量:5
为确保新旧考试大纲衔接工作顺利实施,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现将新旧大纲科目报考及成绩管理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浙江202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说明:
一、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二、非首次报考,但档案库中无有效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视同为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三、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老考生,可报考旧大纲科目,或可直接报考新大纲科目。
老考生不可同时报考旧大纲科目及其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科目。如报考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如报考旧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未按上述要求报考的,则考试成绩以新大纲科目为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
1. 建筑设计相关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建筑历史、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时间为2小时。
2. 城市规划与设计: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对城市的整体布局、交通组织、用地功能等要素的综合分析能力,时间为3小时。
3. 建筑构造与施工管理:主要考察考生对于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装修装饰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时间为2小时。
4. 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主要考核考生在工程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时间为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