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 发布时间:2021-11-09 14:08 阅读量:14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单科合格成绩可保留至连续的第二次考试,考生只需要在连续的两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就可以获得相应类别的证书。此外,对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并合格,其专业类别可在职业资格证书中签注。
一、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银行业从业资格证考试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在《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分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个人贷款”和“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二)报名参加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初级职业资格报名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