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培训 发布时间:2022-01-18 10:35 阅读量:7
大家知道《民法典》中的继承形式有几种吗?在继承形式中,《民法典》规定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是《民法典》的核心原则是自愿原则,所以依照原则来看是遗嘱继承优先,所以先从遗嘱继承梳理。
遗嘱继承的六种形式
遗嘱继承的六种形式分别是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打印、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的考点为《民法典》取消了遗嘱效力最高的特点,所以存在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自书遗嘱的考点为无需见证人,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剩下所有遗嘱都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因为一人为私、两人为公。
另外打印、录像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后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机情况下立,而且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无效,此时就可以认定为没有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开始继承。
法定继承中有顺序之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另外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可以当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去继承。
如果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分别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在《民法典》中,代位继承也有新修改的内容,如:被继承人现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只有兄弟姐妹,而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此时被继承人的财产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