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培训 发布时间:2022-07-22 15:16 阅读量:1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21〕105号),7月4日,青海省民政厅召开2022年度青海省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启动实施会。
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通报了“牵手计划”前期准备情况,省乡村振兴局重点帮扶县工作办公室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牵手计划”1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与三个州民政局负责人签订了帮扶协议,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出席会议并讲话。
阿更登指出,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我省社会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民政局要积极摸索创新,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基础上各司其职,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效果到位;要为援派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相关人员食宿等基本生活问题,共同实施好“牵手计划”。各牵手机构要具有投身乡村振兴、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奉献精神,立足青海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的实际,充分认识“牵手计划”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牵手计划”的实施原则,找准需求、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保证效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打造青海实施“牵手计划”的服务模式,同时要保障援派人员的人身安全。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支持各援派机构开展服务,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任务和要求,青海省决定从全省遴选1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志愿服务的形式一对一牵手帮扶海南州、黄南州和玉树州等地1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年帮扶期内至少为每个受援地区培育1家政治可靠、成效突出、管理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一批扎根乡村、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受援地区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社会工作服务对口援青、城乡融合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