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考培训 发布时间:2023-11-29 11:13 阅读量:7
天津市2024年书法类专业统考时间:12月2日,考试科目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和面试。其中,书法临摹主要是考查考生的书法基本功和对传统经典碑帖的临摹能力;书法创作则是检验考生在创作过程中的构思、布局、用笔、表现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则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的考查。以下是详细内容:
时间及地点:
日期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2023年12月2日 |
书法临摹 |
8:30—10:30 |
天津市双港中学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920号) |
书法创作 |
10:30—12:00 |
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9日上午9时起,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凭证: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1)考试开始前,监考员会下发考试用条形码,考生接到试卷(宣纸)后,应检查试卷(宣纸)有无破损(考试中如再发现此类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检查无误后,应将自己的条形码粘贴在指定位置上,姓名填写条形码上规定的位置,考生须在贴有条形码的一面答卷。开考铃响后再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2)考生应严格按试题要求作答,每科两张试题纸,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待监考员收卷整理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哪些物品是严禁带入考点考场的?
除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规定考试用具外,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及照相设备、纸张、书法工具书、试题小样等,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