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路问教育 发布时间:2024-04-10 阅读量:7
近日,厦门教育局、科技局及科协联合发布《关于中小学科学副校长配备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厦门市科协将负责组建中小学“科学顾问”专家库,并选聘专家担任科学副校长。
原文如下:
各区教育局、科技局,各区科协,市直属中小学: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印发<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就中小学科学副校长配备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中小学科学副校长
(一)组建市、区两级中小学科学顾问专家库
科协部门牵头组建“中小学科学顾问专家库”,负责专家库日常管理,定期更新专家库名单。市级专家库不少于100名,各区专家库不少于50名。
市、区两级科协、教育、科技等部门,在厦高校,中小学定期向市或区科协推荐具有科学领域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家学者。科协部门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也可以从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中直接推荐,征求拟入库专家所在单位意见,向全市中小学公布专家名单。
入库专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品德优秀,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能满足必要的入校指导时间;在科学、技术领域拥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多年实践经验。
(二)学校选聘科学副校长
中小学依照“就近就地、双向择优”原则,从上述专家中,向教育主管部门推荐1名专家聘任为学校科学副校长。每名专家最多可受聘两所学校科学副校长,聘期三年,可续聘。聘期内因故无法正常履职的,学校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改聘。
二、科学副校长工作职责
(一)带头弘扬科学家精神,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科普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故事。在校园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学生贴近“科学”、融入“科学”。引导学生编织当科学家的梦想,培养科学态度与责任,培育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
(二)发挥专业特长,指导学校更高质量实施科学教育,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科学教育规划,培训学校科学教师。指导学校开展科学研究,丰富科学实践活动,帮助学校建立科学教育品牌,提升学校科学教育文化环境建设水平。本人或所带团队定期到学校讲课,每年参加学校科学教育活动至少6次。
(三)发挥资源优势,指导学校与青少年宫、科普教育基地、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社区“科技小站”等合作对接,协助学校组织学生走进科普教育基地、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科学家故居(纪念馆)、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生产线及研发中心等具有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园区等,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把优质科普资源投送到学校。
(四)加强协调沟通,推动院士进校园、科学家进校园等科普宣讲活动,促进海内外青少年科学教育交流。帮助学校个性化培养学生,推进人才、教学、科研优势互补,统筹拔尖创新人才项目,共同打造科学教育人才培育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