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路问教育 发布时间:2024-03-26 阅读量:5
"评价激励是推动人才持续成长的关键动力。我省坚持以实际业绩为依据,公平评价、合理奖励,打破人才发展障碍,让技能人才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实惠,实现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满足。" 在3月25日上午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潘文勇强调。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深化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改革,打破其成长“天花板”,锻造了大批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让技能人才真正实现“名利双收”。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山东省技能人才总量1494万人,居全国前列;技工院校215所、在校生45万人,分别位居全国第一位、第二位。2023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31.8万人,同比增长45%,完成任务指标的212%。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突破400万人,现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人才70人,全国技术能手695人,齐鲁首席技师2102人,山东省技术能手3599人,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针对技能人才群体,山东省创新评价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创新开展技能岗位“人人持证”工程,全省评聘首席技师12人,特级技师280人;创新使用制度,建设高技能领军人才信息库,组建“技师+工程师”团队,鼓励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高薪;创新激励制度,为759位高技能人才发放“山东惠才卡”,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就学、职称评聘等29项服务。
2023年底,人社部与山东省政府签署《共建“技能山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这是该省首个以技能为主题的部省协议。《框架协议》提出,支持并指导山东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政策措施。山东省将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优化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推进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评价改革工作,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际化,不断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在潘文勇看来,《框架协议》为山东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提供了有利契机和广阔空间,“我们将聚焦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激发产业工人的智慧和力量,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