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路问教育 发布时间:2024-03-22 阅读量:6
3月18日,广西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公示了《柳州市区开展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8日。该服务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有托管刚需的本园幼儿。
幼儿园可根据参加托管的幼儿实际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年龄、跨班级统筹安排,一般不超过30人/班。足班额的班级原则上安排2名保教人员,并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行政管理干部、卫生保健人员、保安等参与管理。
延时托管服务时间主要指正常工作日期间保教时间结束后(不含晚上及周末、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原则上延时托管服务不得少于1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幼儿园确定具体服务时间。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幼儿园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延时托管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可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收费主体必须是幼儿园,幼儿园延时托管服务费计费方式采取按天或按月计费,按天计费的最高限额:城市为10元/天·人、乡镇为8元/天·人;按月计费的最高限额为:低于幼儿园当月延时托管服务天数乘以每天延时托管服务标准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