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路问教育 发布时间:2024-02-26 阅读量:22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消息,该厅携手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柔性引才方案》)。该方案旨在鼓励和扶持全区各级企事业单位灵活引进杰出人才,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的升级发展和先行区建设注入智慧力量。
“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的首部柔性引才综合性政策文件,着力解决用人单位在引才、育才、用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柔性引才办法》突出顶层设计,对柔性引进人才的标准、管理、服务等做出具体规定,包括引进条件、引进途径和形式、支持措施、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等。
在拓宽引才渠道方面,《柔性引才办法》提出顾问咨询、技术入股、挂职兼职、项目合作、揭榜挂帅等6种引才途径。
在强化引才支持方面,《柔性引才办法》提出建立人才工作载体、建设“飞地”研发中心、打造候鸟型人才服务站、设立青年人才驿站、设置事业单位流动岗位和建立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机制等9项具体措施。
《柔性引才办法》提出,宁夏新增柔性引才支持资金1900余万元。对柔性引进的区外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补助;对企业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薪酬补助。
以下是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部分内容:
第二章 引进条件
第四条 柔性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个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满足用人单位所需;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外聘的情形。
(二)团队条件
1.团队须由1名带头人、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成员之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2.团队研究领域和方向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引进人才单位实际需求,研发水平居行业领域前列,业绩突出;
3.团队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持续创新能力。
第五条 柔性引进人才单位基本条件
(一)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与人才个人或团队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合作事项;
(四)能够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提供相应的工作报酬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三章 引进途径和形式
第六条 柔性引进人才主要途径
(一)借助“亲缘”“地缘”“学缘”“业缘”等社会关系,主动对接、定期联络自治区外取得一定成就的企业家、公司高管及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和技术技能人才等,扩大柔性引进人才渠道。
(二)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一步拓展东西部合作、校院企地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实现人才与工程对接、智力与项目吻合,促进人才、智力、成果柔性引进。
(三)探索市场化引才新机制,依托国内知名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深入挖掘行业高精尖缺人才资源,满足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智力的引进需求。
第七条 柔性引进人才主要形式
(一)顾问咨询。引进人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可担任单位顾问,提供战略咨询、项目管理、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二)技术入股。引进人才持有专利技术的,可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三)挂职兼职。引进人才具有丰富管理经历和技术技能专长的,可挂职担任单位管理职务、技术首席等,或以特聘兼职的方式开展工作。
(四)项目合作。用人单位与人才或人才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以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科研攻关、技术推广等项目形式提供智力服务。
(五)揭榜挂帅。用人单位针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发布技术榜单,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科研创新团队,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以科研成果兑现其科研经费投入。
(六)其他形式。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需要创新开展的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柔性引进人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