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讯

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来源: 路问教育 发布时间:2022-11-14 阅读量:21

报名、考试、学习咨询 / 免费预约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

教师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就依法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衔接作出了规定,旨在为净化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意见》共1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教职员工实施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二是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意见》规定,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裁判文书转送有关主管部门。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等原因,不宜送达裁判文书的,可以送达载明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罪名及刑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意见》规定,教职员工犯罪,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和处罚。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为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意见》还明确,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行政部门,准确执行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和《意见》的有关规定,准确适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对师德严重违规问题“零容忍”,净化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法发﹝2022﹞32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

为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法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分别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2022年11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等法律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规定,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属于前款规定的法律,《教师资格条例》属于前款规定的行政法规。

二、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三、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四、对有必要禁止教职员工从事相关职业或者适用禁止令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出相应建议。

五、教职员工犯罪的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裁判文书转送有关主管部门。

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等原因,不宜送达裁判文书的,可以送达载明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罪名及刑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教职员工犯罪,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分和处罚。

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七、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从业禁止和禁止令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有关单位未履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建议。

九、本意见所称教职员工,是指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

十、本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报名、考试、学习咨询 / 免费预约
我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英语培训
少儿英语培训 英语口语培训 新概念英语培训 剑桥英语培训 商务英语培训 PETS公共英语培训 出国前英语培训 英语四六级培训 成人英语培训
出国培训
雅思培训 托福培训 gmat培训 sat培训 gre培训 ap培训 alevel培训 act培训 aeas培训 ib培训 托业培训 pte培训
出国留学
国际课程 留学预科 欧洲留学 国际教育 新加坡留学 日本留学 美国留学 德国留学 韩国留学 澳洲留学 俄罗斯留学 加拿大留学 英国留学 西班牙留学 新西兰留学 意大利留学 法国留学 荷兰留学 瑞士留学 亚洲留学 香港留学 爱尔兰留学 马来西亚留学 音乐留学 艺术留学作品集培训
国际学校
国际小学 国际初中 国际高中
学历提升
考研培训 在职研究生 MBA培训 EMBA培训 MPA培训 MEM培训 MPAcc培训 成人高考 开放大学 自学考试 统招专升本
小语种培训
日语培训 意大利语培训 韩语培训 法语培训 德语培训 西班牙语培训 葡萄牙语培训 俄语培训
青少儿成长
儿童感统训练 学习能力培训 儿童注意力训练 儿童记忆力训练 儿童认知表达能力培训 儿童逻辑思维训练 儿童运动障碍训练 儿童语言发育障碍训练 儿童自闭症训练 儿童多动症训练 青少年心理辅导 青少年自信培训 亲子沟通培训 儿童情绪管理 家庭教育/家长培训 素质特长培训 少儿编程培训 夏令营
中小学辅导
幼小衔接 小学辅导 初中辅导 高一辅导 高二辅导 高三辅导 高三理综辅导 高三文综辅导 高考复读 艺考文化课辅导 高考辅导 高考单招 高中辅导 高考志愿填报指导
文体艺术培训
少儿体适能 足球培训 篮球培训 网球培训 羽毛球培训 瑜伽培训 瑜伽教练培训 形体训练 爵士舞培训 健身教练培训 美术培训 书法培训 声乐培训 模特培训
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BIM项目管理师 公路检测工程师
消防安全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安员培训 一级消防工程师 二级消防工程师 初级安全工程师 中级安全工程师 应急救援员培训
财会金融
会计培训 会计实操培训 证券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银行从业资格 期货从业资格 经济师 注册会计师 初级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职业资格
教师公开招聘 法律职业资格 社会工作者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职业资格考试 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碳排放管理师培训 教师资格证培训 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教师资格面试
医药健康
康复理疗师培训 执业药师 心理咨询师培训 护士资格证 女性保健培训 针灸培训 月嫂培训 推拿培训 催乳师培训 护理培训 健康管理师培训 养老护理员培训 育婴师培训 公共营养师培训
艺考培训
美术艺考培训 音乐艺考培训 播音主持艺考培训 影视表演艺考培训 舞蹈艺考培训 编导艺考培训 空乘艺考培训 书法艺考培训
餐饮培训
面点培训 小吃培训 厨师培训 烘焙培训 饮品培训 西点培训 甜品培训 咖啡师培训 西餐培训
少儿艺术培训
少儿口才培训 少儿模特培训 少儿围棋培训 少儿书法培训 少儿美术培训 少儿表演培训
计算机IT培训
编程培训 ug编程培训 plc编程培训 java培训 python培训 php培训 c语言培训 linux培训 软件设计培训 软件测试培训 软件工程师培训 网站开发培训 嵌入式开发培训 web前端培训 电脑培训
游戏动漫
游戏编程培训 原画培训 游戏策划培训 动漫培训 影视动漫培训 动画制作培训 影视制作培训 影视后期培训 视频剪辑培训 插画培训
网络营销培训
淘宝培训 新媒体营销培训 电商培训 seo培训 短视频培训 产品经理培训
设计培训
3dmax培训 效果图培训 平面设计培训 广告设计培训 美工培训 ui设计培训 网页设计培训 ps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
电工培训 摄影培训 证书大全
美容美发培训
化妆培训 美甲培训 美容培训 美发培训 纹绣培训 半永久培训 彩妆培训 皮肤管理培训 美睫师培训 形象设计培训
管理培训
拓展训练 企业管理培训 领导力培训 物业管理培训
职场提升培训
口才培训 当众讲话沟通培训 演讲培训 销售口才培训 礼仪培训 心理素质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技术
人工智能培训 大数据培训 云计算培训 物联网培训 区块链培训 网络安全培训 软件开发培训 虚拟现实培训 数字媒体培训 集成电路培训 通信技术培训 智能制造培训 工业机器人培训 智能网联汽车培训 碳中和碳达峰培训 其他
中考
中考资讯 初中语文 初中数学 初中英语 初中历史 初中地理 初中政治 初中物理 初中化学 初中生物 中考作文 中考试题 小升初
高考
高考资讯 大学及专业介绍 高校招生 高考作文 高考试题 高中英语 高中数学 高中语文 高考助考 高考备考 高考志愿填报
职业教育
中职 高职 单招 职教问答 职教热点 职教专业
百科知识
教育百科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