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15 10:36 阅读量:26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21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可于5月15日起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使用激光打印机A4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涂改无效,正、反两面均不得涂写。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上含有与本省统一规定格式内容以外的内容,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二、考生应及时关注考点公告,提前了解考试地点、考场位置、考试时间、本考区考点入场开始时间、考生守则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5月21日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验证入场,入场时间请查看各考点公告。
四、5月21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外国语和医古文;下午14:30-17:30,学科综合;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迟到考生责任自负。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五、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纸(卡)和试卷后,请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七、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考试材料。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八、外国语考试只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还可携带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手表(含电子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将规定之外物品带入考场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刑法和教育部33号令有关规定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7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及复核。
文章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