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12 11:33 阅读量:14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21日举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日前发布考试提醒。
致山东省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大家考试平安顺利,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一)记牢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5月21日(星期日)。外国语、医古文水平科目考试时间为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科目考试时间为14:30—17:30。
(二)规范携带考试证件及物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如同时参加上、下午考试须分别打印)、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文具、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无关物品前往考点,如携带,请考生在考点封闭区外妥善放置。
我省禁止将手机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积极配合安检。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人脸识别检查,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四)妥善做好赴考规划。请考生按照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上的说明,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并规划行程路线,提前到场接受人脸识别验证、安检,避免因迟到影响考试。
(五)做好健康监测。请考生于考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主动联系考点(附后),按照相关要求在考点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为阳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身体状态良好。
二、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请牢记本人考试时间,合理规划行程,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违纪作弊严惩。《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需要特别注意,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四)监督违规行为。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业务咨询电话:0531-81916027。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