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培训 发布时间:2024-03-25 10:19 阅读量:44
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即将开展,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保证新生生源质量,严格规范复试与录取工作程序,稳妥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
3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三、复试方式
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四、复试考核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三个部分,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形式可灵活多样,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学术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专业学位专业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知识应用能力、职业发展潜力等。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察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
(二)其他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100分。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报考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的考生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折算计入考生复试综合考核部分的20%成绩。
3.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六)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八)其他附加复试材料(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由学校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七、录取
(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各学院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方向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第一志愿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院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