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培训 发布时间:2024-03-28 11:42 阅读量:11
随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落幕,广大考生都在紧张地等待着成绩的公布。对于许多未能如愿进入第一志愿的考生来说,考研调剂成为了他们继续深造的重要途径。辽宁师范大学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考研学子前来咨询和报名调剂。
一、调剂工作
1.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对外公布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都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并参加我校复试。全日制考生的调剂复试要求、内容同一志愿考生;非全日制考生的调剂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见前文关于网络远程复试)。
3.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
(3)初试外语语种与调入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8)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需满足报考的工作年限要求;
(9)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应为定向就业人员,同时需提供《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10)满足各学院(中心)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4.调剂复试程序:“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我校将陆续在该系统公布缺额信息,考生须通过该系统填报相关专业的调剂志愿。我校将向选定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12小时内点击“同意”回复本校,以免系统自动解除锁定,并按各学院(中心)要求参加复试。36小时内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网报调剂志愿自动解除锁定。
5.调剂工作按申报时间顺序,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系统时间为一个办理批次。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安排差额复试,批次内差额比例为300%(不足300%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考生均进入复试)。末位遴选条件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
6.我校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超过时限的,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调剂拟录取,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未接到拟录取通知的,即为未被我校拟录取。
7.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或拟录取通知时,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拟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或拟录取资格,我校将安排递补。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或者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经考生确认接受的待录取结果不可取消、不可更改。我校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
8.关于调剂复试的具体程序、时间和要求,以学院(中心)公布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二、关于录取
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录取政策和要求。
2.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
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三个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1.5)*0.3。
除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三个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
复试结束后,同学院(中心)、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如排名末位的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3.复试资格不合格、复试违纪或作弊、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提供虚假信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成绩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辽宁师范大学考研调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任务,需要学校、考生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学校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调剂服务,助力他们实现深造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