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培训 发布时间:2023-07-25 10:50 阅读量:341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学校着力建设文理优势基础学科、特色应用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三大学科”群,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化学、生态学、数学等优势学科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科整体建设水平。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与专业型两类,2023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总数103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7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65人(含非全日制48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2024年招生计划以此为参照,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教育部及海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25日(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试大纲与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199管理类综合能力。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考试大纲等信息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
(二)复试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工商管理[1251]、旅游管理[1254]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1251]、旅游管理[1254]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5.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其中本科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入学前需注销第二学位学籍,方可办理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手续。
7.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8.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9.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10.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提交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 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