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发布时间:2022-09-06 10:10 阅读量:5
互联网时代家长如何“依法带娃”?面对“隔空猥亵”又该怎样处理?预防和应对“熊孩子”直播打赏,家长有何妙招?今年开始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给出了答案,教你如何“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北京市法院系统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案件反映出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等问题。对此,北京法院系统已逐步形成精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并积极聚合各方力量构建立体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协同体系,壮大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案件背后隐藏四类问题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5个月以来,全市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其中民事案件49件,主要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由;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案由。
“调研发现,这些案件背后隐藏的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四类。”陈伟红说,首先,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缺乏对未成年人尤其是青春期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生活、交友等方面的关注,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次,部分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存在“不会管”“管太多”“舍不得管”等问题。有的家长欠缺家庭教育知识,教育理念落后,方式严厉粗暴,甚至对子女实施体罚;有的家长则过度溺爱,对子女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放任不管,客观上助推未成年子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再次,少数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了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有的父母为追求“个人幸福”,只顾满足自己的情感或财产利益诉求,或者发泄对失败婚姻的不满,相互推卸或阻挠另一方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此外,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有的家长对子女使用网络时间、内容等不闻不问,在子女出现异常表现时未能及时发现并介入,间接助长他们沉迷网络不能自拔,甚至遭到不法分子网络侵害。
“针对上述问题,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陈伟红说,从回访效果看,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家庭教育理念、责任意识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家庭监护、亲子关系等普遍有所改善。
指导令教导如何“依法带娃”
小张的父母工作很忙,晚上经常加班不回家。缺少管教的小张慢慢地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多次前往网吧、娱乐场所过夜,并结交了社会不良人员,但小张的父母对此仍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此后,小张的不良行为逐步升级,多次趁着夜黑潜入居民家中盗窃他人现金、手机等财物。最终,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部分盗窃事实中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故对其依法从轻判处刑罚。宣判的同时,法官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小张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状况。
“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后,北京法院适用该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的第一案。”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宋莹介绍,针对家庭教育缺位,放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法院果断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小张的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在北京高院通报的6起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中,从不同角度呈现了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院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的个性化问题,开展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而非“一刀切”地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宋莹举例称,在徐某猥亵儿童案中,针对女童家长对互联网时代性侵害行为的隐秘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防侵害教育的问题,法院为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结合8岁至10岁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重点围绕如何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预防性侵害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另一起张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则针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时间、使用内容关注不足,对个人支付账户保管不当,导致未成年子女可以轻易发起大额网络支付的问题,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教育引导子女健康上网,加强亲子陪伴,并在法院线上家庭教育平台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掌握主要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使用指南及提升家长网络素养、孩子自我管理能力方面的相关课程。
宋莹表示,北京法院系统在发出家庭教育令后,也会持续关注执行情况,定期回访,根据监护人的需求,联合社会力量为家庭教育提供相应指导、服务。
构建立体化家庭教育指导协同格局
“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北京高院立足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发展新要求,针对各院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交流研讨,进一步厘清了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类型,并就有关工作程序、相关文书样式等进行规范,同时明确了适用家庭教育指导的五类情形,形成了精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陈伟红介绍,在程序设置上,工作机制凸显“主动发现需要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庭前、庭审、判后等任一阶段可启动——开展跟踪回访、动态评估效果”的链条式流程,并对委托第三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方式及指导内容等进行了明确。
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组成部分,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为此,北京法院系统不断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家法院积极与多方力量共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打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立体化工作格局。其中,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团委、教委、民政局成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建立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机制;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联合设立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建立起分工负责、联动工作、督导工作、总结反馈四项工作机制;密云区人民法院探索打造“1+X”家庭教育法治服务体系,联合区妇联、区教委等“X”方力量,建立“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扶”等联动机制;平谷区人民法院携手区民政局、司法局、妇联、教委等部门会签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建强工作阵地、完善社会支持机制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
在北京法院及各界力量的广泛参与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也呈现多元化态势,不仅建立起全国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平台,还创设了“亲子协调员”“防性侵家长护蕾计划”“法融青春工作室”等,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石,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北京法院将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与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携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陈伟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