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培训 发布时间:2023-11-17 11:49 阅读量:9
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庆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表,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教师资格注册时间安排表:
环节 |
时间 |
备注 |
网上申报 |
11月6日9:00- 11月16日17:00 |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
现场确认 |
11月17日-11月20日 |
申请人需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审核 |
初审及公示 |
11月21日-12月1日 |
具体由各区县完成 |
复审 |
12月4日-12月6日 |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复审 |
终审 |
12月7日-12月8日 |
市教委完成终审 |
登记注册结论 |
12月11日-12月15日 |
具体由各区县自行安排 |
资料归档 |
12月22日前 |
具体由各区县自行安排 |
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教师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用A4纸在网上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不少于360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的参训证明;
5.首次注册教师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交5年注册有效期内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师德表现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暂不要求统一体检,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说明:第5、6、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
拓展阅读:哪些人需要进行定期注册?
(一)全市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普通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校教师),包括试用期满、已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二)全市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教师进修学校(院)、教研(科)室(所)、技装中心(电教馆、教仪站)、电大分校(工作站)、卫生保健所、教育管理中心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上述各类人员。
(四)借调教师在借出单位参加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