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培训 发布时间:2022-06-24 12:23 阅读量: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西藏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2022年6月11日12:00—7月1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县级(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现场确认
1.国考人员或免试认定人员:须提交相应材料至户口或居住证、在读研究生的就读院校所在地、现役部队所在地、港澳台居民学习工作生活等所在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报名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以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一式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报名系统能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验证,无需提交。
⑥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以下一项材料:
我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我区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居民:本人居住证或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在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原件一份;在校生:区内高校在校生学籍信息证明原件一份;驻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军队、武警部队政治部出具现役军人证明。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点击“个人承诺书”图标,手机扫码签名。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⑧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在职教师:经学校联络员集中将材料报送至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统一报送至地(市)教育局安排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①《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原件一份(详见附件1,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报名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以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一式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系统能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⑥完成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证明材料(专任教师:提供与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的“一考三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新入职教师和拟聘教师:提供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⑧《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点击“个人承诺书”图标,手机扫码签名。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由各认定机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