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培训 发布时间:2024-03-29 16:07 阅读量:5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已经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而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则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3月27日,甘肃省教育厅发布了《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当中明确了2024年上半年甘肃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次。
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4月22日9:00-4月30日17:00。
第二批次:2024年6月17日9:00-6月28日17:00。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认定。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在甘肃省内的社会人员(含省外就读户籍在甘肃省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甘肃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2.甘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3.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驻甘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1.甘肃省内各本科院校正式聘用的拟任教人员、各专科(高职)院校正式聘用的拟在专科(高职)学段任教人员。
2.持有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已被我省各高等院校正式聘用拟任教的港澳台居民。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州)教育局。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为甘肃省教育厅。
4.驻甘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选择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5.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