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培训 发布时间:2023-11-10 11:40 阅读量: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11月17日。认定范围: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或持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效期内居住证;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以下是认定申请流程,一起看!
一、网上申报
请于2023年11月3日—11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站首页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页面右边的“在线办理”,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注3: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请慎重填写。
注4: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兵团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用于申请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兵团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注5: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5.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体检表原件。加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见附件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无需现场提供。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将在12月15日前完成,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