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培训 发布时间:2023-11-10 10:42 阅读量:6
天津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9月14日9:00—9月20日17:00)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以下是天津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要求及时间,一起看!
一、认定时间及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14日9:00—9月20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进行账号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提交认定申请后,系统页面将展示申报提醒,并提示申请人上传材料,请申请人按要求及时上传材料。
2.认定机构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开始至9月27日17:00)
此阶段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请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认定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认定
区级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即网上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市级认定机构于受理(网上确认)后24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向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在网上报名阶段,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寄到付形式寄出,费用由申请人自理;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自取的,领取时间等事宜请关注天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后续通知公告。
二、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天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签注期限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持有由天津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六)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港澳台居民;
(七)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