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面试 发布时间:2023-11-16 10:35 阅读量:2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9日至10日进行,现将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
注:①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12日12时前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②如考生2023年下半年笔试报名期间注册的户籍、居住证信息有变更,请先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后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在12日12时前再重新提交等待审核。③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④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请考生审慎提交报考科目和考区信息,一经审核通过,考生报名各项信息均不能更改。
4.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4号)精神,我省从 2023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起,不再单设师范生面试考区,请有报考需要的师范生选择户籍、居住证、学籍所在地的考区报考。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