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发布时间:2022-03-15 16:38 阅读量:8
刚刚,路问教育得知,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摘要,《通知》中明确了河北2022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28日,考试时间为5月28、29日,河北考生务必要仔细阅读考务通知,做好应试安排。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2]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件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2022年度上半年考试定于5月28、29日举行。“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 其他各专业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考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2022年上半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1日-28日17时30分。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网上报名对应入口,按要求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3月31日17时30分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3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月2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信教[2016]11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各科目上机费每人每科73元,其它专业考试各科目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
六、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应考时需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
七、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